手機遊戲「Pokémon Go」席捲全球,機迷如痴如醉,幾近瘋狂。在澳洲7月6日上架至今,熱潮未減,街上一羣羣拿著手機捕捉虛擬精靈的人四處走動,大家不斷呼籲他們要小心走路,不要走進不應進的地點,如警局、法庭、高速公路、私人住宅……等等。此外,在一些基督徒圈中更流傳著此遊戲是魔鬼的手段,遊戲的精靈更是日本神舍神像卡通化,所以基督徒不應參與,免得被撒旦操控及利用。但另一方面,支持者則認為,這遊戲不單可以鼓勵玩家四處探索,更深認識自己身處的社區,而且可以藉遊戲與其他玩家互動及組隊,促進人與人,人與社區的交流。它不單打破一般遊戲會令人關係疏遠,讓人困在遊戲世界中而與現實世界脫節的問題,反而幫助平時足不出戶的宅男宅女,讓他們重出江湖,重新投入社會。一些服務殘障、自閉、抑鬱等康復中心都採用了這遊戲來鼓勵有需要的人士接受治療。
在眾說紛紜之下,身為基督徒的我們,又應如何回應?我們瞭解撒旦是地上的掌權者,所有東西牠都可以用來作為迷惑人心,操控人的工具,所以高呼叫人小心這遊戲的,自己也應注意會否被魔鬼用其他方法,奪去了我們對神的焦點。作為跟隨主耶穌的人,要撫心自問,為何我們不愛世界到一地步就連世界發生甚麼也漠不關心,非黑即白地將屬世與屬靈過份簡單的二分法,容易造成我們和福音對象的距離越來越遠。俗一點說,我們的信仰是不是「離地」?我們的信仰是不是就像「Pokémon Go」一樣,將虛擬信仰與現實畫面相結合?抑或將真實信仰與現實生命相配合,活出真實信仰人生?傳福音要運用諸般智慧,將人帶到神面前。正如保羅教導我們:「我們傳揚他,是用諸般的智慧,勸戒各人,教導各人,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。」西 1:28。我心裡不時在問,為何今世之子總比我們更能吸引世人?為何我們面對新事物新改變時,總是最容易地反對與攻擊而不是包容轉化?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,我們面對「Pokémon Go」或未來更多新事物,我們不要固步自封,更不應只懂得禁止或責罵。新事物總有吸引人甚或叫人上癮之處,但在不被世界同化的同時,新事物又總應該是叫我們尋找轉化機會,更要轉得合乎神的心意才是呢!我經常問自己,教會舉辦的活動,能否引用這些新事物,使人更追求,更長進?「得人如得精靈」那多好呢?保羅說得好:「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哪一件,我總不受它的轄制。」林前6:12。我們做每一件事都有其目的。我們活著最終目的是為了榮耀我們的神,我們玩與不玩 「Pokémon Go」不是最重要,重點在於這些可以榮耀我們的主嗎?但願「Pokémon Go」最終都成就「Gospel Goal」,使上帝得榮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