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基督徒我們為什麼要禱告?從主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中(太6:9-13),就讓我們看到禱告的真正含義:
- 一. 禱告使我們更順服神的統治(v9-10,v13)
我們的父神是我們最好、最慈愛的父親,儘管我們是忘恩負義、悖逆的兒女,只要我們投靠他,天父願意赦免我們,更是以豐盛的慈愛和憐憫來待他的兒女們。因此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向他禱告。我們藉著禱告,同時也藉著神的幫助,使我們一切的思想都歸在神的統治之下。其實,我們的禱告大部分都是在自己有需要的時候,或遇到困難的時候,才來禱告求神幫助我們,滿足我們的需要。神的心意本是要我們藉著禱告,使聖靈統治我們的心,學習如何愛神所喜悅的,並恨惡神所厭惡的。最終將自己交託給神,順服神的掌權。
- 二. 禱告使我們更感謝神的供應和護理(v11)
神是顧念我們的,允許我們為自己的益處向他求的, 我們可以向神求身體所需一切的日用所需,並且求神使我們可以天天平安的享用。神喜悅我們將這些事交託給祂,投靠祂的護理,並且讓神來餵養和保守我們。但是,這是有限的,透過“日用”和“今日”這兩個詞,神就告訴我們要有節制,因為沒有限制的私慾,最終會導致我們犯罪。另外,現在我們生活的環境物質極其豐盛,沒有人會為食物不夠吃而發愁,而是發愁太多食物該吃哪一樣,該怎麼吃才好。雖然對於物質我們並不缺乏,但享用物質的能力也是來自於神的賞賜。所以我們不但為著神的供應而感恩,也為著享用的能力而感恩。
- 三. 禱告使我們更加因著神給我們的恩典去恩待別人 (v12)
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靠自己還清罪債,是神讓我們藉著他在基督裡的憐憫,還清了罪債。雖然我們已經蒙赦免,但是我們仍然有可能會犯罪。神提醒我們藉著禱告警醒,並時常認罪,使我們毫無瑕疵的來到神面前。同時也藉著禱告,可以完全不再記念別人對我們的虧欠。這提醒我們,作為一個已被赦免的人,神要我們同樣的去赦免得罪我們的人。因為我們不再活在律法中,而是活在恩典中。赦免別人也證明我們已經被赦免。
盼望透過禱告的操練,使我們可以更順服神的統治,更感謝神的供應和護理,也更加因著神給我們的恩典去恩待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