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,我寫了一篇有關DNA和「進化論」的牧聲。我概略地介紹了DNA是極之複雜而精細的訊息排列,比目前「微軟」的電腦程式都要複雜。我也介紹了看似簡單的細胞,原來細胞內運作之複雜,有如一座城市。細胞中有幾十種複雜的蛋白質,都是按照DNA的指示下製造出來的,它們互相溝通,各按其職地維持著細胞的生命和功能。難題是:最起初時,若無DNA,就無這些功能性的蛋白質出現;若無這些功能性蛋白質的作工,DNA自己就無法完成繁殖(即細胞分裂);若無細胞分裂發生,就不會有「進化論」的可能。
因此,科學家就問:「難道DNA和它的蛋白質群,當初是同時間、同地點,在大自然的偶然中一齊出現,然後彼此合作起來的嗎?」他們就按照其中一個蛋白質的構造,去計算它在自然界中,能夠偶然形成的機會率有多大呢?推算出的答案是1×10-164,這表示甚麼?科學對於那些「理論上有可能」,但可能性低於1×10-70的事情,稱為「實際上不可能」(Operational Impossible)。所以這些蛋白質能夠在偶然中誕生的機率,遠遠低於「實際上不可能」。
那麼,一個單細胞(包括DNA和它的蛋白質群),能夠在自然界中偶然形成的機會率,又有多大呢?有科學家推算為1×10-340,000,000。這是甚麼概念?他們用了以下的比喻說明:若你將手上的一粒沙,丟入我們人類目前所探測到的宇宙範圍中,再將這宇宙範圍用沙填滿。你能夠隨機抽中你原本丟入的那顆沙粒,機率大概是1×10-96,是幾乎沒有可能的。縱使機會如此渺茫,卻仍遠遠大於一個細胞的出現,可見一個細胞在偶然之下誕生,是多麼不可思議!所以「進化論」認為生命的起源是隨機的,但這個可能性是「實際上不可能」的。
當年那些因為看過死而復活的耶穌,而相信上帝之人的信心,比較現今這些堅持相信「進化論」,認為生命不過是偶然之人的信心,後者的信心顯然更大、更不合理!故近二、三十年就有科學家提出了更合理的推論,就是生命是有「智慧創造」的。道理就是,目前頂尖的科學家們,要在設備完善的實驗室裡,也才僅僅研製出較簡單,具有功能性的蛋白質。那麼,比蛋白質複雜無數倍的 DNA,當初是從何編寫、研制出來的呢?
可是,當今世上大部份國家的學校課本內,都只講「進化論」,也不提及它對生命起源的解釋,存在錯謬之處,像是恐怕「唯物主義」 的信仰會被打破;而另一邊相信「智慧創造」的科學家們,有不少人情願相信生命的創造者是「外星人」,也不願相信聖經早就宣告了「起初神創造天地」(創1:1),「萬物是藉着他造的,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着他造的」(約1:3),包括人。聖經又說,這位創造者來到自己所造的世界,但世界卻不認識他,也不接受他(約1:10-11)。然而,DNA的發現,使人無言以對。神的作為,不論是古時祂的見證人所寫下的聖經,或是現代科學的發現,都發出聲音,說明祂的存在和祂的心意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