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紐約時報中文網上看到一條有趣的文章標題:「蝦仔傳奇:從黑幫大佬到守法公民」,在好奇心的驅使下,我便看了該報道。蝦仔曾經是美國舊金山黑幫中的風雲人物,但他現在因為女友和她的家人的愛、支持和再教育下,正在學習過正常人的生活。從前,他在幫派鬥爭下,過著殺人、走私毒品、敲詐等「地下」生活,思想和價值觀均十分扭曲,與「地上」普通人的觀念相距甚大。然而,今天的蝦仔是個「溫和、慈祥、又貼心、能體恤別人的感受」,臉上常帶笑容的人。他為到自己竟然會關注環境保護(如節約汽油和將垃圾分類等)、在家中鑽研烹飪、為寵物清潔、跟女友的女兒嬉戲之類的事宜而滿心歡喜。在從善期間,他也遇過錯折,曾經有學校其他家長知道他的背景後,對他抗議和排斥,他雖為此感到受傷,卻沒有氣餒,現在更為向他求助的年輕人提供建設性的意見。
蝦仔雖然不像是參與教會的信徒,但他的故事讓我想起初信主時,自己的生命在某程度上,跟蝦仔的相似之處,就是那種隨心而活,「我的生命我作主」的態度。他因著女友的愛護和接納,而得著改變的力量,那麼主耶穌基督的愛和接納,又有沒有使你得著像蝦仔那樣,勇敢地改變自己的力量呢?上帝拯救我們,不是要我們做好人而已,乃是要我們作祂的兒女(約1:12)。蝦仔為到自己能夠步入正常人的世界而高興,但你是否仍會為到自己能夠成為神家的一份子,可以參與事奉,感到歡欣雀躍,熱情如初呢?
其實在漫長的基督徒旅程中,我們必定會有經歷靈性高、低的時候,每當我們的心不再追求討神喜悅的生命時,我們的靈性就必然會退步。我們自然會讓各樣滿足肉體的事情來充斥我們的時間,例如娛樂、上網、睡覺、工作、家務等,以致我們的生活有著過多的屬肉體的事,而失去了屬靈的平衡。失去屬靈平衡的生活,往往又會導致對神的事缺乏興趣、能力和敏銳。因此,甘心作服侍主的人,生活的確要有節制,不能任意胡為,總要在靈裡警醒。每日靈修中的讀經、默想、背誦和禱告,就是要使我們養成與神溝通的習慣,讓我們保持常常「靠著聖靈,隨時多方禱告祈求,並要在此警醒不倦,為眾聖徒祈求」(弗6:18)的心懷。
弟兄姊妹,讓我們刻意找個時間,安靜在神裡面去回顧我們的生活,到底被什麼「理所當然」的事佔據了,以致我們不能履行神的吩咐,殷勤服侍(羅12:11)、彼此相愛(約15:12)?讓我們「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。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;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我們行善,不可喪志;若不灰心,到了時候就要收成。所以,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,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。」(加6:7-10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