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信徒認為,聖潔是用行為來表達的,所以外表的聖潔,反影內心也不會太差吧!即或不然,聖潔的行為也是一種好見證啊!結果教會裡就有「法利賽人」的興起,他們像政治委員,到處檢舉別人的行為。聖潔也變成了沉重的枷鎖,使人感到信仰生活就等如失去自由,帶來壓力和虛假的表現。不少信徒為了避開被人檢舉的風險,選擇了在教會扮「潛水艇」,到教會以外才浮出水面。另一個極端想法,就是高舉主耶穌的恩典,到一種只有恩典,沒有責備的高度,結果分割了作門徒要順服基督的代價。
事實是這順服基督的過程,必然會與你的「自我意願」產生一定程度上的摩擦和沖突。聖潔並不是寫給「高級或有恩賜的信徒」的功課,聖潔不是這樣分等級的。你若要跟隨主走天國的路,聖潔對你而言就不能是一個選項,因為召我們的那位是聖潔的,成聖之道是祂要我們行走的方向,因「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,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。」(彼前1:16)
聖經論到聖潔,首先是我們原本在神面前都是罪人(羅3:23),但藉著認信基督(約3:16; 弗2:8-9),我們因祂的血在神面前得蒙赦免和潔淨(約一1:7),神學稱為「地位的聖潔」(Positional)。這潔淨之恩,足以使我們得救!然而,神讓我們作聖潔的國民(彼前2:9)存留在世,一是作光和鹽(太5:14),二就是經歷祂在我們生命中的愛和作為,要我們成為主的樣式(林前11:1),使基督的信念和品格展現在我們行為和生活中,而這是一生之久的生命轉化,稱為「漸進的聖潔」(Progressive)。這漸進的聖潔,重點不是要到達完美,而是在過程中榮耀和更深地認識祂。事實上,我們要到天國方能達至完全,因我們仍活在這軟弱的身體裡(羅7:18-19),所以將來我們會得到的聖潔,稱為「完全的聖潔」(Perfective)。
既然我們已得潔淨,正在生命轉化的過程中,那麼依靠神過聖潔生活應當是快樂和輕省的,因神「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,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,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」(詩16:11)。這喜樂是從與神的關係來的,所以我們必須先認識神的性情,知道何謂祂所喜悅的事和原則,然後出於愛神的動機,選擇出敬愛祂的決定和順服祂的行為。所以,有人說聖潔敬虔的基礎是「愛神」。
我愛太太和兒子,故常會為他們花時間和心思,捨棄一點舒適,做使他們快樂的事,並嘗試以身作則。這樣,因他們得益處,我反而活得更快樂和滿足。同樣在教會中,我們亦會為別人的益處為先,而選擇放棄自己的自由和權利;我們亦會為阻止罪惡蔓延,以身作則,作榮耀神的榜樣(故教會領袖品格的要求是較高的)。所以,我們過聖潔生活不是在「守行為」,其重點是行為背後的動機和目的,為了榮神益人!因為若沒有因聖潔而生的行為,就誰都得不著益處的(各2:17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