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次「導論篇」談到金錢常造成信徒屬世與屬靈二分「雙重人格」的現象。信仰給一般人的感覺很「高大上」(註),但錢財又讓人覺得有些世俗。然而,如果我們崇高的信仰不能在最接地氣的金錢上活出來,那麼信仰便跟生活脫了節,彷佛成了虛的、空的、假的,沒有益處。難道聖靈在「金錢禁地」中結不出來果子來?斷乎不可能!當我們被重生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以後,我們的財富觀也必須被更新,否則生活中遇到錢財問題時,要不就很痛苦糾結,要不則成為「雙面人」,每談到錢便換了另一副面孔,有失信徒見證。
創世記三章,人類犯罪離開上帝,離開了人類真正安全感的來源。人想要自己作上帝,靠自己賺錢、存錢、用錢,面對與金錢有關眾多無法掌控的狀況,以致產生恐懼感。賺錢的過程讓人感到憂慮,例如怕找不到工作、怕失去工作;存錢讓人感到憂慮,例如怕投資失利,血壓跟著股票樓價上上下下;用錢也令人感到憂慮,例如怕買貴了、怕奉獻之後自己不夠用。沒有錢害怕,有錢也害怕。
耶穌在教導我們如何面對金錢這個課題上,衪的焦點是處理我們內心最深處有關安全感的問題。衪在馬太福音六章33節為我們開了一個藥方:「你們先求衪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「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」是否代表只要我們先好好地做基督徒、好好地讀經、禱告、參加小組、參加短宣等等,等做好這一切以後,上帝就要供應我們食物、衣服、以及生活上的種種需要?我相信耶穌不是要跟我們作這種「條件交換」。
「先求」: 沒錯,耶穌要我們理順我們人生的優先順序。韋敏斯德大小要理問答告訴我們基督徒人生的最高目的是 – 榮耀神,並完全以神為樂。「神的國」:「王國」(Kingdom = King(國王)+ Domain (掌權))就是「國王掌權的地方」。耶穌要把我們生命的主權交給神,讓衪掌管我們全人,包括我們的身心靈,我們所擁有的一切。「神的義」:上帝的性情、上帝的愛,神的義就是耶穌。衪要我們放棄自己的義、放棄自己有限不足的標準,讓神在耶穌基督裏的完全取代我們自己的標準。
「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」給我們的啟示就是「有關金錢的一切事情,都讓神作主、作王,並且採用耶穌的眼光、耶穌的作法、在金錢的取得和使用過程中表現出耶穌的生命,彰顯出神的榮耀。」神必然保守這樣作的人一無所缺。賺錢不必憂慮,得貨財的能力本為神所賜(申8: 18);讓神自己看守本屬於衪的錢財,不怕被偷被搶;用錢時有神的愛、神的義,有耶穌的智慧幫助我們知道甚麼時候該花不該花,做一個良善、忠心、有見識的管家。
註:2013年開始流行的網絡用語,形容事物「高端、大氣、上檔次」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