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度的「幸福指數報告」(World Happiness Report)指出,澳洲的幸福指數在全球排名第十位,因此我們既活在美麗的雪梨市,實在應該感到十分幸福快樂!否則,就太對不起排名在我們後面的148個國家了。可惜,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生物,雖然在澳洲生活,基本衣食無憂,但生活慣了之後,又會覺得不夠好!然後,我們又會有各樣的訴求,又產生各樣的不滿、緊張和失望。這樣看來,個人感不感到幸福快樂,是很主觀的。到底人有沒有「真正的快樂」?又或者快樂只能是短暫的,不會有長期的滿足?
於是,近日又有研究發現了「快樂基因」,研究人員宣稱有些民族的「主觀快樂感」是比較高的。其中,墨西哥人的指數是最高的,而香港、中國內地、台灣等地居民的主觀快樂程度不高。意思是中國人自我感覺輕鬆、快樂的能力,是較為薄弱的,作者更開玩笑說:「香港人註定不快樂?」值得留意的,是這研究特別強調這種「主觀快樂感」與社會繁榮安全無關,即使在拉丁美洲北部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國家,謀殺率和搶劫率全球最高,但兩個地區的人卻出奇地自覺最快樂和最輕鬆!難道快樂的人,真的是天生的嗎?
反觀快樂指數較低的我們(中國人),我們又會如何找尋快樂和滿足呢?在華人的文化中,最普遍能觀察到的追求有:互聯網購物或遊戲、談戀愛、建立功名成就、寄情工作、積德行善、維繫家庭、培養愛好、養生保健、用金錢打造滿足和安全感等,都是華人世界中的熱題。不過,這些目標又真的為我們帶來了「真正的快樂和滿足」嗎?我相信更大的快樂和滿足,來自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比起高薪厚職和高端娛樂,我更希望能夠跟幾位「老友記」盡訴心事,能夠和家人分享勞苦所得,能夠與珍惜我的人一起,不管做什麼都是快樂的!你體會過嗎?
原來被人完全接納是非常可貴和快樂的!因為極其難得,而且千金難買!然而,真正的接納是勉強不來的。必須發自對方的願意,並以行動回應,然後隨著時間彼此不斷重複這過程,才會結出深厚的接納。期間自己只能做的,就是愛惜對方、尊重對方、接納對方,然後期待對方發出相同的回應。
弟兄姊妹,基督徒就是神以自己的血所贖回,並完全接納的一群罪人。我們能接納別人,因神先愛我們,「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,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,使榮耀歸與神」(羅15:7)。主耶穌將來自不同文化和背景的我們,帶到祂的教會裡,都有祂永恆的美意,「13所以不要再互相指責了,倒要下定決心,不要讓自己行事為人的方式使其他信徒絆跌仆倒……17因為上帝的國不在於我們吃甚麼,喝甚麼,而在於在聖靈裡過良善、和平、喜樂的生活。18 如果你憑著這種態度服侍基督,就會討上帝喜悅,也會得到他人的嘉許。19 所以,讓我們在教會中追求和睦,彼此造就吧。」(羅14:13, 17-19 新普及譯本)